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其主要变化在:
	 
	1、原劳务报酬税目取消,并入:综合所得
	 
	2、原劳务报酬税率取消,按综合所得税率
	 
	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先打八折)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旧劳务报酬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有效,过期作废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四)劳务报酬所得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三、案例
	以下,为计算方便,均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某项劳务报酬,年收入45000
	2019年后:
	缴纳个税:45000*0.8*3%=1080元
	2019年前:
	缴纳个税:45000*0.8*30%-2000=5200元
	 
	某项劳务报酬,年收入100000元
	2019年后:
	缴纳个税:100000*0.8*10%-2520=5480元
	2018年:
	缴纳个税:100000*0.8*40%-7000=25000元
	 
	某项劳务报酬,一年5000000元
	2019年后:
	缴纳个税:
	5000000*0.8*45%-181920=1618080元
	2018年:
	缴纳个税:
	5000000*0.8*40%-7000=1593000元
	 
	四、结论
	1、从上述计算可以看出,只有全年劳务费入接近500万或以上,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下的税负才会高于旧的
	 
	2、对于大众,劳务收入100000的情况下,税负下降了50%,从原来的年缴25000下降为5480元。
	 
	3、可以说,对大众而言,今年1月开始,劳务费税率大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