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节税的话题相信诸多企业都非常了解。大多数的人和企业对于节税有着极高的需求。所以一些正规并且效果不错的节税手段十分受人欢迎,那么节税方式有哪些?设立公司股东可以节税吗?
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千元的,减除费用按8百元计算;每次收入4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参见《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缴纳表》,预扣率为20%-4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预扣预缴个税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预扣和汇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但不要忘记了后面还有一款: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可参见《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也就是说前面的按照20%预扣率扣缴的是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年终终了这部分所得还是要并入综合所得重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的预扣是时间性差异?
根据2019年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已经并入综合所得,与工资薪金、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一起在年度终了实行汇算清缴计算缴纳个税了。劳务报酬的预扣相当于所得税的预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与其没有任何关联的方式计算缴纳。
这样,预扣的劳务报酬个税至多只产生扣缴税额的时间成本,即多缴税款的资金占用费。这是纯粹的时间性差异。
复杂一些的时间性差异
坊间有种说法,通过设立公司股东可以达到节税目的,留意点的话经常会看到这种筹划方案,包括一些大伽书中也出现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没有实质的节税效果
公司股东缴纳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待到将这部分所得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就会产生同一笔所得征收两次所得税的问题。所以税法必然只能选择其中一处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
可见,跟直接以自然人作股东相比,设立公司股东并没有减少实质缴纳的税额。
后续情况有所不同
当然细节深究下去会有所不同。如果公司的分配是必然的,分配给公司股东可以将红利暂留在该股东公司。不分配给其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与预缴式的上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同,分配时间是可以自行选择的。当然后果可能是大相径庭的。
股息红利的征收对象是公司税后财务利润,无论是财务制度还是税法都没有对分配时间或者行为作强制性规定,而且《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提取相当于不超过注册资本50%盈余公积而且无上限与任意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延迟利润分配来弥补可能的未来亏损,能够达到少缴税款效果的。
税收筹划应该考虑不确定因素
当然未来存在不确定性,而且每个公司实际情况不同,作为尽职的税收筹划应该把这部分不确定给客户讲清楚并事前做好规划,而不是简单地满足和停留在不确定节税效果的表面。时间性差异的节税筹划是有不确定性的,这也是税收筹划应该确定的项目。
节税方式有哪些?设立公司股东可以节税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就说这么多,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事情,那么您可以致电咨询我们丰和会邦顾问。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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